2012年审计师行业知识:非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程序

2012-08-17 14:01:22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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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程序

税后利润的分配应当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补充:法定公积金的计提基数是“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

3.提取任意公积金由投资者决议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本年提取的公积金

=(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本年提取的公积金。

补充: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后,当年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时,一般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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