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审计理论与实务第二章第一节复习重点1

2011-06-17 10:32:27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为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2011年审计师考试,特结合往年考题在此为考生整理了,2011年审计理论与实务第二章第一节复习重点,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章从不同主体介绍审计组织机构设置、职责、法律责任等,其中以国家审计机关为重点,每年考试都有所涉及,分值5分左右,都是在单选和多选的范围内。

第一节 国家审计机关

一、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

国家审计机关是代表政府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它具有法律赋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各国国家审计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中的组织地位是不相同的。

1.立法体制。国家审计机关一般隶属于国家立法部门不受行政当局的控制和干涉。其地位较高,独立性较强。

2.司法体制。国家审计机关一般都独立于国家立法部门和国家行政部门,拥有有限的司法权。

3.行政体制。国家审计机关一般隶属于国家行政部门。

例如:《宪法》设置的,我国的审计机关分为国务院和地方两级。国务院设审计署,是最高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署对国务院负责。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本行政区的审计工作,负责本级审计机关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对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4.财政体制。国家审计机关一般隶属于政府财政部门。一般来说,财政体制下的国家审计机关其独立性程度相对较低。

5.独立体制。是指国家审计机关独立于国家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并定期向国会报告工作,具有较高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