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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第十讲
2014-08-25 14: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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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第十讲
出资期限
出资期限
正常途径
特殊途径
资金流向
中外合资企业的对公账户
私人账户
登记方式
设立登记
变更登记(内资转外资)
出资要求
一次性出资的 营业执照发放日起6个月缴清
分期出资的,第一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各自认缴
出资额的15%,剩余的3个月内缴清
一次性,3个月;经审批部门批准,6个月缴清不低于60%,剩余1年内缴清
并购方式
购买增资
购买股权
资产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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