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4年12月1日开始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闽财会〔2014〕48号),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证)换证开始时间为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管辖的会计人员换证期限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底。从2014年12月1日起,各级财政部门办理会计证全部启用新版的会计证书。 换证需要审核的项目包含姓名、身份证、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其职务、继续教育、表彰奖励等变更,应当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份的审核,为换证当年度的前一年的继续教育情况。下半年办理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领证的次年开始至换证当年度的前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