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为将要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财务与会计第一章第9节其他优惠”的内容,希望这篇文章在考生们备战的时候能够提供有用的知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财务与会计第一章第9节其他优惠
(一)低税率优惠过渡政策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3-2-2-2-1模式)
(二)"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过渡政策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
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鼓励类产业企业税率15%。
想要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通过阅读“财务与会计第一章第9节其他优惠”一文,相信对该知识点已经有了深入的了解,小编祝愿考生们能够积极备考,祝各位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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