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帮助2014年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广大考生更好地备考,精品学习网精心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14注税《税法一》第六章知识点:征税范围,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
一、矿产品
(一)原油
原油系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
天然气系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三)煤炭
煤炭系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
(六)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俗称卤水。
二、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和岩金矿的征税规定
(一)伴生矿(除主矿种以外,其他可供工业利用的成分)——不(单独)征
(二)伴采矿——征
(三)伴选矿(以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不征
(四)岩金矿——不征(但尾矿与原矿划分不清,原矿仍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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