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注税《税法一》第四章知识点:营业税的基本规定

2013-09-13 11:41:57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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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营业税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一)“境内”的含义

(1)提供或者接受税法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二)应税行为的含义:

1.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单位和个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个人;(2)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所发生的自建建筑物销售行为;(3)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其他:

(1)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目前未纳入营业税范围,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2)对房地产主营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3)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三)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二、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基本规定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特殊】

1.单位和个体户的员工、雇工在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时,不是营业税纳税人。

2.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不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或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三、税目、税率的基本规定

【提示】:

1.娱乐业执行5%-20%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2.营业税纳税人从事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分别核算,按各自税率计算营业税;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四、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基本规定

(一)全额计税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即营业额,它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

(二)差额计税:列举项目

(三)核定计税依据

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据以下原则确定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的同类应税劳务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2.单位和个人在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才可以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五)税额扣减

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可从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免负担的增值税。

1.适用范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

2.扣税方法:①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②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17%)×17%

五、营业税申报与缴纳的基本规定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基本规定:

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的凭据的当天。

【特殊】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二)纳税地点基本规定——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提示】 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期限

营业税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纳税人应纳税款大小分别核定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不能按期纳税的,可按次纳税。

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的纳税人,于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

【提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从事金融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六、营业税的起征点

1.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2.现行营业税的起征点为:

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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