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注税《税法一》第四章知识点:娱乐业营业税的规定

2013-09-13 11:49:16 字体放大:  

摘要:为了帮助2014年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广大考生更好地备考,精品学习网精心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14注税《税法一》第四章知识点:娱乐业营业税的规定,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

一、税目与税率——5-20%

1.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及其他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

本科目征税范围,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桌)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

2.对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娱乐业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3.自2009年1月1日起,娱乐业适用5%~20%的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以上就是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的关于“2014注税《税法一》第四章知识点:娱乐业营业税的规定”的全部内容,小编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大家的学习提供有用的知识。

相关推荐:

2014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14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车辆购置税税率与计税依据

2014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增值税视同销售记忆口诀

<--注册税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