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帮助2014年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广大考生更好地备考,精品学习网精心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14注税《税法一》第一章知识点:税法的效力与解释,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
(一)税法效力
1.空间效力
2.时间效力--注意选择题
时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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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3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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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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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和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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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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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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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最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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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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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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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最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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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接宣布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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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最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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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二)税法的解释
特点:
1)专属性:法定解释应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
2)权威性:法定解释同样具有法的权威性。
3)针对性:法定解释大多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法律的适用过程中进行的,是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具体的事件或案件作出的。但其效力不限于具体的法律事件或事实,而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
1.按解释权限划分
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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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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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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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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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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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行政机关、地方立法机关作出的税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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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作判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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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事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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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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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两高联合解释,作出的税务刑事案件或税务行政诉讼案件解释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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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的效力——可作判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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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在我国,仅限于税收犯罪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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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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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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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与被解释的税法同等的法律效力——原则上不作判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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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有普遍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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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解释尺度
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大解释(考过多选)
字面解释:必须严格依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
限制解释:是指为了符合立法精神与目的,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扩充解释:是指为了更好地体现立法精神,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大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税法解释对于税收执法、税收法律纠纷的解决都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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