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2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复习指导:应纳税额的计算,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步骤如下:
(1)计算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2)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3)计算增值额;
(4)计算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确定适用税率;
(5)计算应纳税额。
【典型例题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一幢写字楼,收入总额为10000万元。开发该写字楼有关支出为:支付地价款及各种费用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300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500万元(可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50万元属加罚的利息;转让环节缴纳的有关税费共计为555万元(不含印花税);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5%。试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解析』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及有关费用为1000万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为3000万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500-50+(1000+3000)×5%=650(万元);
(4)允许扣除的税费为555万元;
(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20%。
加计扣除额=(1000+3000)×20%=800(万元);
(6)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1000+3000+650+555+800=6005(万元);
(7)增值额=10000-6005=3995(万元);
(8)增值率=3995÷6005×100%=66.53%;
(9)应纳税额=3995×40%-6005×5%=1297.75(万元)。
【典型例题2】某工业企业转让一幢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厂房,当时造价100万元,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果按现行市场价的材料、人工费计算,建造同样的房子需600万元,该房子为七成新,按500万元出售,支付有关税费共计27.5万元。计算企业转让旧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答案解析』
(1)评估价格=600×70%=420(万元);
(2)允许扣除的税金27.5万元;
(3)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20+27.5=447.5(万元);
(4)增值额=500-447.5=52.5(万元);
(5)增值率=52.5÷447.5×100%=11.73%;
(6)应纳税额=52.5×30%-447.5×0=15.75(万元)。
二、特殊售房方式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
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对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若按此办法难以计算或明显不合理,也可按建筑面积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总金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总面积或建筑面积÷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总面积)
【典型例题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1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根据转让合同支付转让方地价款6000万元,当月办好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2009年2月至2010年3月中旬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受让土地70%(其余30%尚未使用)的面积开发建造一栋写字楼。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建筑承包合同支付给建筑公司的劳务费和材料费共计5800万元;发生的利息费用为300万元,不高于同期限贷款利率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
3月下旬该公司将开发建造的写字楼总面积的20%转为公司的固定资产并用于对外出租,其余部分对外销售。2010年4月~6月该公司取得租金收入共计60万元,销售部分全部售完,共计取得销售收入14000万元。该公司在写字楼开发和销售过程中,共计发生管理费用80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试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的土地增值税。(说明:该公司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契税税率为3%;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答案解析』
(1)土地成本=(6000+6000×3%)×70%×80%=3460.8(万元);
(2)开发成本=5800×80%=4640(万元);
(3)开发费用=300×80%+(3460.8+4640)×5%=240+405.04=645.04(万元);
(4)税金=14000×5%×(1+7%+3%)=770(万元);
(5)扣除项目金额=3460.8+4640+645.04+770+(3460.8+4640)×20%=11136(万元);
(6)增值额=14000-11136=2864(万元);
(7)增值税率=2864÷11136×100%=25.72%;
(8)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864×30%=859.2(万元)。
以上是:2012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复习指导:应纳税额的计算,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