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第7节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概念

2013-11-12 16:51:52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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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第7节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概念

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

1.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2.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3.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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