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第9节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2013-11-12 17:13:16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注册税务师考试频道为考生提供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第9节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供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使用,下面请看具体内容: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第9节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以上就是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的关于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第9节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的全部内容,小编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大家的学习提供有用的知识内容。

相关推荐: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第7节计税成本的核算

税法二第一章第8节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法二第一章第8节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注册税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