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第11节一般反避税管理

2013-11-12 17:38:05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注册税务师考试频道为考生提供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第11节一般反避税管理,供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使用,下面请看具体内容: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第11节一般反避税管理

1.税务机关可对存在以下避税安排的企业,启动一般反避税调查:

(1)滥用税收优惠;(2)滥用税收协定;(3)滥用公司组织形式;(4)利用避税港避税;(5)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

2.一般反避税调查及调整须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以上就是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的关于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第11节一般反避税管理的全部内容,小编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大家的学习提供有用的知识内容。

相关推荐: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第5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第6节企业重组的定义

税法二第一章第6节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

<--注册税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