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税法二第二章第4节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2013-11-23 15:09:19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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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法二第二章第4节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1.次的规定:一个月扣除一次费用

2.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不超过800元);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小结】个人出租居住用房有特殊规则:

财产租赁收入扣除费用包括:税费+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

这三项费用要依次扣除,其中:

①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但是计算扣除的依据是要有完税(缴款)凭证;

②修缮费——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每月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未扣完的余额可无限期向以后月份结转抵扣;

③法定扣除标准——定额(800元)或定率(20%)扣除的费用。

3.税率:

(1)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

4.计算公式为:

每次(月)收入额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月)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税费)-修缮费用(800为限)-800]×20%

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月)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税费)-修缮费用(800为限)]×(1-20%)×20%

【教材例题】郑某于2007年1月将其自有的四间面积为15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张某居住,租期1年。郑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500元,全年租金收入18000元。计算郑某全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财产租赁收入以每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郑某每月及全年应纳税额为:

(1)每月应纳税额=(1500-800)×10%=70(元)

(2)全年应纳税额=70×12=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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