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为将要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注税税法二第二章第7节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内容,希望这篇文章在考生们备战的时候能够提供有用的知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注税税法二第二章第7节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
注意: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想要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通过阅读“注税税法二第二章第7节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文,相信对该知识点已经有了深入的了解,小编祝愿考生们能够积极备考,祝各位考试顺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