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为将要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注税税法二第三章第6节申报纳税程序”的内容,希望这篇文章在考生们备战的时候能够提供有用的知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注税税法二第三章第6节申报纳税程序
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因经常发生转让房地产行为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可按月或税务机关规定期限缴纳。
申报时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见教材P245)
想要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通过阅读“注税税法二第三章第6节申报纳税程序”一文,相信对该知识点已经有了深入的了解,小编祝愿考生们能够积极备考,祝各位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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