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纳税人的义务

2013-02-18 09:36:18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小编为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纳税人的义务等信息,祝愿广大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

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

延期缴纳税款

(1)特殊困难是指:①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②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2)批准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

(3)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4)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5)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例题·单选题】(2003年单选)纳税人不能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 ),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延期纳税。

A.当期银行存款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

B.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

C.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银行存款及各项上交款项后

D.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和应计提的公益金、公积金以后

『正确答案』B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应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

(第14章内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注册税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