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小编为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注税《税务代理实务》辅导:视同销售情况等信息,祝愿广大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
货物类型用途税务处理
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购买的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消费)
不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注意:
(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消费,应视同销售,其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2)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消费,无需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做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