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讲义:出口货物不得免征

2013-02-22 15:23:20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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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额税的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28000(700000×(17%-1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8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 (100000×(17%-1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00

(7)出口退税的相关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7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800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不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2009年01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 填表时间:2009年2 月5日 金额单位:万元

纳税人识别号所属行业:工业

纳税人名称A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营业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电话号码

项目栏次一般货物及劳务即征即退

货物及劳务

本月数本年累计本月数 本年累计

销售额  (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1  220000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2  210000

应税劳务销售额3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410000

(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5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6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7  700000

(四)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8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9

免税劳务销售额10

税款计算 销项税额11  37400

进项税额12  170000

上期留抵税额13  10000

进项税额转出14  24000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1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161700

应抵扣税额合计17=12+13-14-15+16  157700

实际抵扣税额18(如17<11,则为17,否则为11)  37400

应纳税额19=11-18  0

期末留抵税额20=17-18  120300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21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22

应纳税额减征额23

应纳税额合计24=19+21-23

税款缴纳  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25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26

本期已缴税额27=28+29+30+31

①分次预缴税额28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29

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30

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31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32=24+25+26-27

其中:欠缴税额(≥0)33=25+26-27

本期应补(退)税额34=24-28-29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35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36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37  1700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38=16+22+36-37

授权声明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下列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字:  申报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填报的,我相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定

收到日期:      接收人: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几点提示:

1.申报表第1行的收入是第2、3、4行的合计,含了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第11项销项税是以第1行销售额的数据为基数计算的,第7栏的合计,里面很清楚的表明“纳税检查调整”的税额也是含在销项税的,所以,本例中第11行的销项税是含了1700的查补税款的,这一点请大家要注意。

2.我们申报表第19、24、32、34栏要反映正常的销售业务的征纳税情况,既然查补的销项税在11行中反映了,那么我就在应抵扣的进项税17栏中把这个查补的销项税加进去,正好可以在第19栏抵销查补销项税的影响

3.查补的税款的计征,补缴,欠缴情况在第16、22、36、37中反映,如果企业按规定补税了,那在38行中反映为零,如果未正常缴税,那单独反映在38行中,不反映于32、34中,以便与正常的应纳税,欠缴税款有所区别。

4.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在5、21、22中反映,也不与正常的销售业务混在一起,因为简易办法征税项目不得抵扣本期正常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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