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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资源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1-2分,单选性的计算题,关键是计税依据,其中特别注意石油,天然气,煤炭,盐这四个税目,纳税地点和扣缴义务人重点掌握好
1、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根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可以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2、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课税数量成为计税的关键
确定资源税课税数量的基本办法: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售量和加工产品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备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纳税地点和扣缴义务人:就地缴税
本章以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为主,其余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