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第1节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

2013-11-22 13:16:32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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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第1节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

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

(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5)中央企业所得税(2002.1.1起新注册登记的企业,所得税一律由国家税务局征收)

(6)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7)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8)证券交易税(未开征)

(9)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

(10)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

(11)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

(12)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

(13)按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船使用税

(6)房产税

(7)屠宰税

(8)资源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1)地方企业所得税(包括地方国有、集体、私营企业)

(12)印花税

(13)筵席税

(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

(1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例题:下列属于税收立法权的有( )。

a.税法审议权

b.税率调整权

c.税法制定权

d.税法解释权

【正确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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