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营业税辅导技巧:多用途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2012-08-15 16:40:32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为你收集整理,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营业税辅导技巧:多用途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问题】

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解答】

通常我们对于用途难以划分的货物,采用应税产品销售额的方式来划分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只有专门用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或者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项目,包括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允许抵扣。

因此,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以上是,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营业税辅导技巧:多用途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注册税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