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不提供退车证明能否退还已缴车购税?”,希望对从事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朋友有所帮助!
【问题】
我购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但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时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经销商也不愿退车。请问,这种情况能否退还已缴的车购税?
【解答】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缴车购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1. 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上述情况属于第二种情形,可以申请退税。但是《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分别下列情况提供资料:
1.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
2.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
可见,无论哪种情形,如无法取得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则不能退还已缴的车购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