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定于6月17日-19日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精品学习网特搜集整理了2011注册税务师增值税辅导:多用途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能否抵扣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问题】
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解答】
通常我们对于用途难以划分的货物,采用应税产品销售额的方式来划分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只有专门用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或者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项目,包括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允许抵扣。
因此,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