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注册税务师增值税辅导:生产变压器绝缘油是否缴消费税

2011-01-25 17:06:13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定于6月17日-19日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精品学习网特搜集整理了2011注册税务师增值税辅导:生产变压器绝缘油是否缴消费税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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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某公司公司研制开发出一种专供变压器散热用的绝缘油产品,请问,生产销售这种变压器绝缘油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绝缘油类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76号)规定,根据润滑油国家标准《润滑剂和有关产品(L类)的分类第15部分:N组(绝缘液体)》规定的润滑剂范围,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均属于润滑油的范围。所以,润滑油生产企业生产的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类油品,应按“润滑油”的税率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注明了润滑油的定额税率为0.20元/升,因此,该公司生产销售的变压器绝缘油应按0.20元/升的定额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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