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收集整理了,2013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基础复习指导:消费税的税率
消费税的税率
(一)消费税税率的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特殊情况: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复合计税。
税率基本形式适用应税项目
单纯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复合计税粮食、薯类白酒;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的卷烟(不包括批发环节)
单纯比例税率除啤酒、黄酒、成品油、卷烟、白酒以外的其他各项应税消费品;批发卷烟
【例题·单选题】关于消费税的税率,下列表述错误的是()。(2009年)
A.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B.消费税对卷烟、白酒实行复合税率,是为了更有效的保全消费税的税基
C.消费税对啤酒实行定额税率,是因为啤酒的计量单位不规范
D.消费税对汽车轮胎征收消费税但税率较低,是为了限制消费而不限制生产
【答案】C
(二)从高适用税率的两种情况
有两种情况消费税税率从高:一是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二是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例题·单选题】某日化厂既生产化妆品又生产护发品,为了扩大销路,该厂将化妆品和护发品组成礼品盒销售,当月直接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8.5万元,直接销售护发品取得收入6.8万元,销售化妆品和护肤品的组合礼品盒取得收入12万元,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该企业应纳的消费税为()万元。
A.6.15B.8.19C.3.6D.2.55
【答案】A
【解析】应纳消费税=(8.5+12)×30%=6.15(万元)。
三、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一)卷烟的适用税率
1.2009年5月1日以后的卷烟税目税率状况:
税目税率
一、烟
1.卷烟
工业(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含70元)/条以上56%加0.003元/支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36%加0.003元/支
商业批发5%
2.雪茄烟36%
3.烟丝30%
【例题·多选题】以下批发环节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A.批发卷烟
B.批发雪茄烟
C.批发烟丝
D.批发白酒
E.批发金银首饰
【答案】BCDE
【特别提示】这部分学习中要特别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第一,只有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
第二,注意甲类乙类税目计复合税率的换算和运用:
卷烟的税目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每支每标准条(200支)每标准箱(5万支)
甲类56%0.003元/支0.6元/条150元/箱
乙类36%0.003元/支0.6元/条150元/箱
2.卷烟适用税率的具体规定:
要点具体规定
基本规定(1)纳税人销售的卷烟因放开销售价格而经常发生价格上下浮动的,应以该牌号规格卷烟销售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但销售的卷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②无销售价格的
(2)卷烟由于接装过滤嘴、改变包装或其他原因提高销售价格后,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的卷烟按照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征税
(5)残次品卷烟应当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率
复合计税的从价部分适用最高税率的情形(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销售价格的,一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2)委托加工的卷烟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3)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56%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定额每标准箱150元计算征税:①白包卷烟;②手工卷烟;③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例题·多选题】依据消费税的规定,下列关于卷烟消费税适用税率的说法中,错误的有()。(2007年变形)
A.残次品卷烟一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B.自产自用卷烟一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C.白包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卷烟最高档次税率征税
D.进口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卷烟最高档次税率征税
E.卷烟由于改变包装等原因提高销售价格的,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答案】ABD
(二)酒的适用税率
【特别提示】考生要注意三方面问题:
第一,白酒同时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但是定额税率要把握白酒税率时,要会运用公斤、吨与斤等不同计量标准的换算。
计量单位500克或500毫升1公斤(1000克)1吨(1000公斤)
单位税额0.5元1元1000元
第二,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属于其他酒,使用10%的比例税率。
第三,啤酒分为甲级和乙级,分别适用250元/吨和220元/吨的税率。
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适用250元/吨的税率;每吨在3000元以下的,适用220元/吨的税率。
(三)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适用税率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税率及纳税环节的规定见下表:
分类及规定税率纳税环节
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5%零售环节
与金、银和金基、银基、钻无关的其他首饰10%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提货环节
(四)成品油税率及政策的特殊规定(新变化)
2009年起,成品油的诸多项目的税率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2010年12月31日前的主要政策归纳:
目的产品相关消费税政策具体规定
乙烯、芳烃类产品用作原料的石脑油、燃料油免税或退税国产的石脑油、燃料油免征消费税
进口的石脑油、燃料油返还已纳消费税
乙醇汽油用已税汽油加工的目的产品免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
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
甲醇汽油、生物柴油抵扣用作原料的汽油、柴油的已纳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