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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考点】新增内容:第七章 税务管理
【聚焦考点,直奔考题】本章是2010年教材中新增的内容,主要讲述企业税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包括企业筹资、企业投资、企业营运、企业收益分配的税务管理。同时考经济法的考生也都知道,经济法今年也新增了税法的相关内容,而财管的第七章也是历年来没有的内容,可见税务管理在中级考试中的重要性。由此可以推断出,今年中级考试中,税法内容势必是一个重点内容。本章内容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属于考试的重点,中华会计网校陈华亭老师在基础班、习题班的授课中,都明确指出本章内容考试题型主要是主观题。
因此我们按照网校辅导老师的指导,专门来看看可能考主观题的出题点:
1、债务筹资的税务管理:
关注:借款计息方式的税收筹划:教材例题四种计息方式要做会,解题思路要掌握好。
教材位置:教材227页例题【例7-2】
掌握要点:税前利润=EBIT-I 当年应交所得税=税前利润×25%
2、企业投资税务管理
关注:投资设立形式(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税收筹划。
教材位置:教材232页【例7-6】
掌握要点:分支机构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决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如果具有法人资格,则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如果不具有法人资格,则需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分支机构可能存在的盈亏不均、税率差别等因素来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将合理、合法地降低税收成本。
3、企业营运税务管理www.Examw.com
关注:销售过程税收筹划
教材位置:教材239页【例7-12】
掌握要点:注意教材的几个主要知识点:
根据税法规定,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赠送行为,按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赠送商品成本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代顾客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也不允许税前扣除。
需要计算以下项目:
(1)应纳增值税税额
(2)应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利润总额
注意:赠送商品成本、赠送现金、应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应作为成本扣除。
(4)应纳所得税额
注意:赠送商品成本、赠送现金、应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5)税后利润(税后利润大的,作为最优方案)
4、企业收益分配税务管理
关注:亏损弥补的税务管理
教材位置:教材243页【例7-17】
掌握要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弥补亏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内不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税法关于亏损弥补的规定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亏损结转的规定,尽可能早地弥补亏损,获得税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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