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冲刺讲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
1.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2.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1)出资人职责代表机构【★2010年多选题】
①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提示】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①履行出资职责的机构,是指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包括:
第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
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提示】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其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