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冲刺讲义: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2012-11-09 13:49:20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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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提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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