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冲刺讲义: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抵免优惠税额-境外所得抵免额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以下两种:
1.直接法(直接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税法确认的收入和税法准予扣除的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的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法(将会计利润的金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弥补亏损
【提示】间接法是使用会计利润的数据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调整会计利润本身。
(1)纳税调整增加额
①未计或少计的应税收益。
②会计利润中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项目。例如税收滞纳金、行政罚款、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等。
③会计利润中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例如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等费用的超标扣除部分。
(2)纳税调整减少额
减税或免税的收益,例如国库券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