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冲刺讲义: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2012-11-09 13:51:52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冲刺讲义: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抵免优惠税额-境外所得抵免额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以下两种:

1.直接法(直接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税法确认的收入和税法准予扣除的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的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法(将会计利润的金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弥补亏损

【提示】间接法是使用会计利润的数据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调整会计利润本身。

(1)纳税调整增加额

①未计或少计的应税收益。

②会计利润中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项目。例如税收滞纳金、行政罚款、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等。

③会计利润中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例如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等费用的超标扣除部分。

(2)纳税调整减少额

减税或免税的收益,例如国库券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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