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重点指导: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2012-11-15 15:08:58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重点指导: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更多内容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