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重点指导:一般纳税人

2012-11-15 15:54:51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重点指导:一般纳税人”,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增值税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除上述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认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埋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2.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例题·单选题】下列企业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 )。

A. 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B. 自然人

C. 年应税销售额为40万元的从事货物零售的小规模企业

D.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小规模商业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或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更多内容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