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综合讲义:伙事务执行人与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伙事务执行人VS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合伙事务执行人与参与管理的非合伙人绝不可同日而语,主要区别在于:
(1)身份不同,合伙事务执行人必须是普通合伙人,参与管理的非合伙人并非合伙企业的投资人。
(2)权限不同,合伙事务执行人类似于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参与管理的非合伙人并不享有代表权,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