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综合讲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2012-11-21 15:54:41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综合讲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更多内容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