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综合讲义: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1)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两方面的特征。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