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综合讲义: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