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综合讲义: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2012-11-21 16:13:49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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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1)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指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即合伙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关系。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也就是合伙企业与外部的关系。

(2)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主要有三种情况:

①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②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③仅单项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例如仅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某个具体合同。

(3)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制。无论合伙企业内部如何约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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