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综合讲义:入伙

2012-11-21 16:22:22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综合讲义:入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入伙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

(1)入伙的条件和程序。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题·判断题】合伙企业新入伙的合伙人只对其入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04年考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入伙。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更多内容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