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会计经济法综合讲义:有限合伙企业人数

2012-11-21 16:51:27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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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人数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考题·单选题】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设立及相关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1年考题)

A.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

B.乙既可以是有限合伙人,也可以是普通合伙人

C.三方可以约定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国有企业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题目中只能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选项A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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