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精品学习网为广大参加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中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技术合同”,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广大考生的复习备战提供有用的知识,具体内容如下:
【考情分析】
考频:★★
2009年单选、2010年多选
技术合同
1.技术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1)一次总算、一次总付
(2)一次总算、分期支付
(3)提成支付
(4)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
2.委托开发
(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2)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3)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相关链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3.合作开发
(1)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3)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多选题】甲、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
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C.如果甲乙之间事先没有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共有
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答案】BCD
【解析】专利申请权属于甲、乙共有,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不能自行申请。
4.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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