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为广大参加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中级经济法第四章: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广大考生的复习备战提供有用的知识,具体内容如下: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1.经常项目的概念
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涉及货物、服务、收益及经常转移的交易项目等。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和单方面转移等。
2.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并非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但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3.外汇收支真实合法性审查制度
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上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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