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临近了,为方便各位考生能够及时快速的梳理《中级经济法》的考点,精品学习网特别整理了有关中级经济法考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的有关内容,希望本文对广大的考生提供有用的知识内容。
中级经济法考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承诺做出生效后合同即告成立,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合同成立的具体时间依不同情况而定:
1.当事人釆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以直接对话方式订立的合同,承诺人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釆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当事人签订要式合同的,以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形式要求完成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考题·单选题】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2007年)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
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但在特殊情况下,合同可以有不同的成立地点: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合同需要完成特殊的约定或法律形式才能成立的,以完成合同的约定形式或法定形式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
4.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地点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考题·单选题】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2011年)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超教材)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精品学习网小编希望参加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经过阅读有关中级经济法考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的有关内容,能够更加牢固的掌握这个知识点,小编预祝大家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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