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精品学习网为广大参加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中级会计实务考点:不同类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广大考生的复习备战提供有用的知识,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在初始确实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得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得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之间也不得随意分类
3.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到期的最初意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资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就是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除外情况
第一、出售日或重分类日举例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第二、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的初始本金。
第三、出售或重分类是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的。
因被投资但是信用状况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恶化 |
因相关税法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出售 |
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或维持现行风险政策,出售 |
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做出重大调整,予以出售 |
因监管部分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其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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