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3年中级会记实务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参加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问题:甲企业请劳务公司安排工程施工人员,并由劳务公司代为发放工资。该企业把人员工资连同给劳务公司的劳务报酬,一起打入劳务公司的账户。请问,劳务公司的营业收入该怎么计算?
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二项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