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与解析:汇票背书的效力

2012-10-16 10:18:08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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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核点是汇票背书的效力。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不考虑其他条件,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对处分的财产没有所有权,只有占有权,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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