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与解析: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2012-10-16 10:52:1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应广大考生的需要,特为参加考试的考生策划了“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与解析: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专题等有关资料,供考生参考!

本题考核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根据规定,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第 3 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可以成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是( )。

A.宏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B.北京市法学会

C.首钢集团公司

D.北京红十字会

【正确答案】: A

【参考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更多内容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