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与解析:合伙企业解散事由

2012-10-16 10:56:49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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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解散事由的有( )。

A.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B.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C.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D.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15天

【正确答案】: D

【参考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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