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与解析: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条件

2012-10-16 13:50:57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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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主持。下列各项中,属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破产管理人提议时

C.债权人委员会提议时

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提议时

【正确答案】: A, B, 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条件。根据规定,第一次债权会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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