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与解析:票据债务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

2012-10-16 15:31:15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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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是( )。

A.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

B.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前手之间存在抵销关系

C.汇票背书不连续

D.出票人存入汇票债务人的资金不够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债务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根据规定,背书不连续的情况下,属于形式上的不连续,此时票据债务人是可以行使抗辩权的。选项ABD均属于不得行使抗辩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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