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与解析:一致行动人的界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不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是()。
A.由甲公司的监事担任董事的丙公司
B.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
C.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
D.在甲公司中担任董事会秘书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一致行动人的界定。根据规定,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选项C不构成一致行动人。